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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长元-首席合伙人,律所主任

发表时间:2021-04-21 13:55

谢长元,首席合伙人创始人,律所主任。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10年执业以来,先后在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和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等具有浓厚文化底蕴的传统律所的核心团队供职。于2019年8月份牵头创办北京向南律师事务所。多年来其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高度的敬业精神,深耕刑事辩护、商事合同纠纷及企业法律顾问等业务领域。                    

谢长元律师做为商事合同纠纷领域资深实务专家,曾代理多起复杂疑难、具有重要影响的案件。先后为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新兴建设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及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无印良品)、安徽雄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瑞科(蚌埠)压缩机有限公司和北京玖富普惠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他多家中小型企业代理或参与案件数百起。

同时,谢长元主任对重大刑事案件有着丰富的辩护经验近年来承办了多起在国内或地方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

一,其中辩护较为成功的职务犯罪类案件,

1、贵州省遵义市委原常委、秘书长王某某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罪案审判阶段取得从轻从宽的处罚

2、成都市原副市长刘某某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审查起诉阶段取得从轻从宽的量刑建议);

3、与烟台副市长、公安局长聂某受贿案相关联的李某行贿案(主犯李某涉嫌的贿罪因证据不足,被山东省监委撤案);

4、河北唐山市某区社会事务局局长苏某受贿案(审判阶段取得从轻从宽并适用缓刑的处罚判决);

5、江西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某某涉嫌受贿案(在认罪认罚的前提下,法院同意做出减轻处罚的判决);

6、辽宁某市公安局高级警长(正处级)金某涉嫌受贿案(留置调查结束后取得了监察机关从轻从宽的量刑建议);

7,河北顺平监委主办的高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案(监察机关和公诉机关的建议刑期均为五年六个月,审判阶段获得判处三年刑期的判决);


二,辩护较为成功的诈骗类案件,如:

8、2013年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彭某某等冒充国家领导人亲属涉嫌诈骗的重大案件(主犯杜某的辩护律师审判阶段杜某不再认定为团伙首要分子,并最终对其作出减轻处罚的判决)

9、2015年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申某某等有组织的向广大老年人推销保健品涉嫌诈骗重大案件(主犯申某某的辩护律师审查起诉阶段阶段,检察院对其做出有条件不予提起公诉的决定

10、2020年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侦办的李某诈骗案(在审查起诉阶段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11、2021年湖北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侦办的孙某涉嫌诈骗案(在起诉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听取了辩护意见,做出撤案决定);

12、2015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全国重大影响的铁成集资诈骗案(主犯马某的二审辩护律师

13、2021年媒体报道的北京市涉假药八宝紫金丹诈骗案(主犯刘某的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为其争取到了取保候审,并在审判阶段取得从轻从宽的处罚判决);

14、2024年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侦办的张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先被取保候审,最后因证据不足、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

15、2022年无锡某企业法定代表人吴某被公安起诉意见书中指控涉嫌1.5亿的合同诈骗罪及3.6亿的骗取贷款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提取了辩护意见,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对吴某涉嫌合同诈骗和骗贷罪的指控最后法院以挪用资金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16、2022年新闻媒体报道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重大文物鉴定“套路贷”诈骗案(主犯叶某的辩护律师审判阶段取得从轻从宽的处罚判决);

17、2024年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侦办的郑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先被取保候审,最后因证据不足、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

18、2024年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与山海集团案件相关的李某某等涉嫌诈骗的重大案件(作为该案的本所辩护律师团队负责人,从整体把控对律所所代理的各个被告人有利的辩护思路,在侦查阶段后期公安机关听取了其辩护意见,同意不再以涉嫌诈骗罪追究孙某等刑事责任,在起诉意见书中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对孙某等追责);

19,2022年北京市昌平区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某某涉嫌诈骗罪(在审判阶段做出从轻从宽的判决);

20、202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某等涉嫌合同诈骗的重大案件(主犯某的辩护律师审判阶段法院虽因被告人家属无力退还部分赃款而维持了无期徒刑的判决,但在审理过程中听取了部分辩护意见

21、2024年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经办的李某涉嫌诈骗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做出从轻从宽的量刑建议);

22、2022年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李某某涉嫌诈骗罪(在审判阶段做出从轻从宽的判决)。


三,辩护较为成功的重大涉恶涉黑类案件,如:

23、2019年北京市政法委督办的304怀柔涉黑专案(主犯姚某的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姚某取得了从轻处罚的判决)

24、2019年甘肃省纪委监委及政法委督办的平凉贾涉恶案件(主犯贾某的辩护律师);

25、2020年中央政法委督办的保定“天鹅湖”403涉恶专案(主犯张某的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取消了对其寻衅滋事罪的指控,其他涉嫌犯罪行为在审判阶段公诉机关当庭将对其建议的刑期由4.5年改为3.5年);

26、2022年河北省政法委督办的唐山耿某等涉恶专案(主犯徐某的辩护律师一审获得从宽的处罚判决);

辩护较为成功的部分重大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类案件,如:

27、2025年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经办的韩某等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韩某先被取保候审,最后因证据不足、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

28、2026年北京市公安局经办的王某等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先被取保候审,最后因证据不足、检察院没有作出批捕决定);

29、2023年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庞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被告人一审被判处实刑,二审法院决定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30、2023年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全国性的重大非法经营案(主犯肖某的辩护律师合作】,审判阶段取得从轻从宽的处罚

31、2022年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审查起诉阶段取得从轻从宽的处罚量刑建议);

32、2022年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某等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案件(被告人孙某的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取得从轻从宽的处罚量刑建议,审判阶段获得适用缓刑的处罚判决);

33、2021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审查起诉阶段取得从轻从宽的处罚建议,审判阶段获得适用缓刑的处罚判决);

34、2024年广西百色市某县公安局经办的张某某等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先被取保候审,最后因证据不足、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

35、2016年福建省宁德市海关侦办的陆某等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案件(主犯陆某的辩护律师合作,在侦查阶段获得从轻从宽的量刑起诉意见);

36、2016年河北省某会计师事务所涉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案件(合作,在侦查立案阶段先通过提交专家意见等辅助方式,最后使公安机关听取了辩护意见,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

37、2024年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高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案(主犯高某某的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获得从轻的量刑起诉意见);

38、2021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蒲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听取了不构成集资诈骗罪的辩护意见,以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提起起诉意见,审查起诉阶段取得从轻从宽的处罚建议,审判阶段获得适用缓刑的处罚判决);

39、2016年河北唐山市某区公安局经办的贾某某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犯罪嫌疑人贾某某先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满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

40、2022年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公安局受理的刘某某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案(主犯刘某某的辩护律师合作,在审查起诉阶段获得从轻的量刑建议)

41、2026年四川省成都市某人民法院受理的廉某某等涉嫌组织传销罪(主犯廉某的辩护律师合作】,在被告人同意认罪认罚的前提下,审判阶段法院同意给与从轻从宽的处罚判决);

四,辩护较为成功的部分其他妨害社会秩序及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罪等类案件如:

42、2015年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刘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案(审查起诉阶段取得减轻处罚的建议,审判阶段获得适用缓刑的处罚判决);

43、2016年河南许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重大贩卖毒品案(主犯李某的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建议对李某适用无期徒刑审判阶段判处有期徒刑14年)

44、2017河北唐山市公安局丰润分局侦办的王某制造、贩卖毒品案(主犯某的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提出从轻从宽处罚的建议

45、2017年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人民法院受理的许某等涉嫌赌博罪(主犯许某的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提出适用实刑的量刑处罚建议,审判阶段许某获得减轻并适用缓刑的处罚判决);  

46、2018年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审判阶段通过获得受害人谅解等方式,最后法院做出减轻并适用缓刑的处罚判决)  

47、2013年廊坊三河市公安局侦办的孙某买卖、储存枪支、弹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取得从轻处罚的起诉意见);

48、2016年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侦办的严某等聚众斗殴案(作为严某的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听取了案件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先对严某等进行了取保候审,最后因证据不足做出撤案的决定);

49、2022年廊坊市霸州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凌某等涉嫌寻衅滋事罪(主犯凌某的辩护律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提出适用实刑的处罚建议,审判阶段获得从轻并适用缓刑的处罚判决)  

50、2022常德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张某等聚众斗殴主犯张某的辩护律师,法院听取了部分辩护意见);

51、2022年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某等涉嫌聚众斗殴罪(主犯谢某的辩护律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提出适用实刑的处罚建议,审判阶段获得减轻并适用缓刑的处罚判决)  

52、2025年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侦办的王某等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辩护律师,最后因情节轻微、检察院没有做出批捕决定,被取保候审);

53、2022年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白某某等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提出适用实刑的处罚建议,审判阶段获得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判决);

54,2020年北京市昌平区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雷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主犯常某某的辩护律师,侦查阶段被认定成涉嫌组织卖淫罪的主犯,在审查起诉阶段被以协助组织卖淫罪提起公诉,审判阶段做出从轻从宽的量刑判决);

55,2025年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李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主犯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合作,审判阶段做出从轻从宽的量刑判决);

56、2015年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孙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主犯孙某某的辩护律师合作,审判阶段做出从轻从宽的判决);

57, 2024年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孙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审查起诉阶段做出从轻从宽的处罚建议,法院审判阶段做出来在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基础上又减少五个月的处罚判决);

58,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崔某某涉嫌强奸罪(崔某某的辩护律师合作,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对崔某某提请起诉意见,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听取了辩护意见,取消对崔某某涉嫌强奸的指控,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崔某某提起公诉,在审判阶段法院做出从轻从宽并适用缓刑的处罚判决);

59,2015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闫某涉嫌抢劫、强制猥亵罪(公安机关以闫某涉嫌抢劫、强制猥亵罪提请起诉意见,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听取了涉嫌抢劫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取消了对闫某涉嫌抢劫的指控,仅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闫某提起公诉,在审判阶段法院做出从轻从宽并适用缓刑的处罚判决);

60,2022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大学生刘某某涉嫌强奸罪(北京一中院以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理由,发回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重审);

61, 2026年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审查起诉阶段做出从轻从宽的处罚建议,法院审判阶段做出来在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基础上又减少三个月并适用缓刑的处罚判决);

另外,谢长元律师在企业法律顾问等非诉领域亦有相当丰富且独到的经验。他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提供经营活动中所涉法律事务的合规性审查、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建议等服务。他在为企业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强调“服务前置”的理念,把企业经营中可能发生的民事及刑事风险化解于萌芽状态,力争使被服务的企业涉诉案件最小化。因其有着相对丰富的学识和特有的人文情怀,经常应邀参与所服务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重大商务谈判活动,是业内较为公认的商务谈判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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